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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5、善事善终
[ 2008-5-6 17:31:00 | By: 了了了 ]
 

 

业为什么

5、善事善终

 

回顾三十年中国企业发展历史,乃至于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史,我们有一个深深的疑惑,那就是为什么很多初衷很好的善事,到头来却不得善果、难以善终。

 

这似乎正应了吴晓波所说中国企业家身上具有某种“失败”基因的说法。但问题似乎并不如此简单。

 

无疑,在整个企业改革和发展史上,政企(或称“政商”)博弈以至贯彻始终。虽然贯彻始终,但却并非始终如一,也非上下一致或者远近无别。非始终如一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企地位不同,实力对比悬殊,在博弈中呈现不同的态势。非上下一致是说同样是政府,中央政府的主导方针和地方政府的主流思想以及基层的具体实践措施并非完全一致,不但多不是令行禁止齐步走,而且往往是各有所思各有所想各有主张,如此一来,企业、企业家和还没有成为企业家的创业者们常常是无所适从的,具体如中央提出抓大放小方针后,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很耐人寻味的,有些怕犯错误怕反复,就久久观望迟迟不动,而有些地方则迅速投入实践中,不过这中间难免的有操之过急、行为过度的情况,当不稳定因素出现的时候,地方领导的态度和中央的支持力度几乎就成了这一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山东诸城企业改革中的陈光,福建体制改革中的项南,具体推动广东改革大潮的任仲夷,创办深圳经济特区的袁庚,无不如此。其实几乎所有的变革都是这样。得以平安度过余生的任仲夷曾说“若非邓公支持,我早就过不了关!”而同为封疆大吏的项南却没有这么幸运,原本希望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一力支持的晋江制药产业却因为造假,项南受到牵连而被免职。善事未得善终,英雄功败垂成,1997年,项南去世,有人为他立传曰《敬畏人民》。

 

另一个善事未得善终的典型是海南倒卖汽车案。1984年,借着邓公南巡春风,时任海南行政区党委书记、公署主任的雷宇想到必须出奇招才能把中央给海南的特殊政策发挥出实际效能,他想到了利用虽然放开但仍有所节制的进出口权限,较大规模地批准进口小汽车,全岛上下几乎人人谈汽车、个个倒批文,而这被应被限制为“岛内使用”的汽车,一夜之间凭着四个轮子跑遍了全国各地,最终衍变成轰动全国的汽车倒卖案,1985年下半年,中央查处该案,雷宇被撤职,行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桃森于一年后被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无期徒刑。

 

人们常说,要善始善终,但我想,对于向我们这样大的国家,尤其是全国经济关联度如此之高的情况下,善事善终更值得关注!我们今天回头去看,无论是项南还是雷宇,他们的初衷无疑都是好的,但结果却不能言好!他们或许是太急于改变地方的现状,他们也希望能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他们所选择的路径似乎除了问题。不过项南和雷宇的情况似乎又有所不同,项南所支持的制药本身并不违反国家政策,也不违反现行法律,但事态的发展从发展一个产业幻化为造假,使得他们的所谓事业走进了死胡同。而雷宇的选择则从一开始就是一条风险极大的道路,他们可能更多的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以发展的成就抹去违法违规的劣迹,然而,这样的侥幸最终还是变成了不幸。

 

有一个流传久远的社会学或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国不与民争利。但在今天,我们却不禁要问:为什么地方利益总是敢于挑战国家利益和全国人民的利益呢?!

 

如今,我们只能叹息,他们看对了方向,却走错了路。

 

第二类未得善终的善事是在历次改革的关键之际,政府和企业之间发生的利益冲突,导致一个又一个企业由盛而衰,而这样的悲剧似乎并未引起地方政府的关注,多年来一直陆续地上演,只不过是换了几个演员,换了一个舞台而已。曾经是中国饮料行业第一面旗帜的广东健力宝,在产权改革之际,一向看起来比较明智的地方政府却变的异常古怪地坚持不肯把企业卖给李经纬创业集团,即使他们出价比其他人高也不肯,理有是为了避免落下贱卖国有资产的把柄!好一个为了不落下把柄,说清楚点就是撇清自己!但事实是,这样的撇清实在是越撇越难清了——我们这些事不关己的外人,看到听到这样的事实时,不禁悲从中来,因为我们实在很理解其政府的苦衷和苦心,但这些实在是令人欲哭无泪,欲言无声,事情已经奇怪到了不怎么奇怪的地步——这似乎不奇怪,其实很奇怪!人们潜意识里已经接受了此类问题的潜规则,实在也是能够默许这潜规则,只要不至太过分便罢了,反过来,过分的想要撇清的做法倒实在是让人生疑得反感起来,这其实也实在无关紧要,可要命的是,从此后,健力宝既不再健也少了力,也不成了其宝!

 

遭遇类似挫折的还有科龙和潘宁、华晨和仰融等……当然,还可以算上同样受困与产权改革的那些企业,如伊利和郑怀俊、春兰和陶健幸等等……虽然他们各人之间、各个企业之间都有所不同,但他们都是在看起来政企利益发生分歧而实质上可能并没有根本分歧情况下,酿成了致命冲突,到头来没有任何一方获胜,而真正的输家是谁呢?如果细数这些悲剧,我们不要要生出多少叹息甚至怨愤——我们并不能断然判定冲突的哪一方为错,亦不能断定哪一方全对,但在改革路上,我们衡量事物、作出决策的依据是对错这么简单吗?在有人犯错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损失很多;而在没有人错的情况下,我们也可能失去更多!

 

对此类不得善终的事情,我们只能叹息,好人好心未必做出好事,好人也会站对了立场,做错了选择。

 

第三类未得善终的善事就更为普遍了。回顾30年企业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失败的案例都是败于一役,即总是在最为关键的那一场战役中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导致整个企业陷入困境以至崩坍。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每个企业和企业家在做出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时,其初衷肯定是好的,其构想通常也是极好的,甚至计划、方案等等也是完美的,但常常是在那些似乎最不应该出问题的环节出了问题,一切宏图大略都瞬间灰飞烟灭,史玉柱和他的巨人就在事业看起来最为辉煌的顶峰时因为营销人员不顾职业操守地诋毁同行(然而当时的巨人和娃哈哈似乎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行,但巨人却犯了这样低幼的错误);孔长姬和他的秦池酒只一心盘算着通过做标王来坐收渔利,却被一篇时候人们看来完全有可能化解的报道所击垮;胡志标和他的爱多曾经创造了一个神话,正当他准备甩开膀子根同行业的老大大干一场的时候,却意外地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对外,与政府关系的日渐恶化以及行业内新兴竞争者的抢夺市场,对内,原本早已被他遗忘的股权问题凸显出来,原来他只持有爱多45%的股份。而他儿时的玩伴、从来没有实际参与爱多经营的陈天南持有45%,是当年投入了2000元资金而享有的。另外10%为企业所在益隆村所有。一切都像是韩剧或者港台片里才有的情节,陈天男以“一纸律师声明”发动攻势,继而联合益隆村,迫使胡志标让出董事长和总经理,而爱多也随即陨落。我们可以想象,胡志标会是多么后悔当初跟陈天南签下的一纸协议啊——当然,爱多的财务脆弱也已非一日之忧。总之,你会时常感到,当你想要努力去向成功的时候,总是会差那么一点点运气,而当你要避免失误的时候,“运气”却总是无比神奇地降临,即使是比总六合彩还要难的小概率事件,此时却几乎都会成为必然。

 

当然,我们不是想要把一切引入唯心的领域,去开脱或者规则于偶然,但事实是,这些企业和企业家们(当然,可能还有政府)在一心“向善”的时候,或者早早就埋下了危机的伏笔——出于善心而为的可能并非善举。回过头来,我们似乎应该重新反思所谓的“善”或“不善”,也许在商业领域里的善和我们平常生活中有了不同含义,应该赋之予另外的不同规则?!

 

曾经流传久远的一个寓言式的故事,至今回思仍有意义:一小孩,外出回家捡到一枚蛋,母亲很高兴的夸赞其机灵并煎蛋奖励,孩子高兴之余,每外出必留心,苦无遗蛋,遂入人鸡舍中窃蛋,被扭送至母亲面前,母亲护犊心切,与人大闹,之后,此儿渐成大盗,以至因谋财害命终被斩。现实中的很多错误也是循序渐进、由量变而到质变形成的。明显的错误很少有人去犯,往往是那些看上去不错的事情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陷阱,限于视角或心性,人们在面对利益时很难总是保持清醒,蛋事实总是在最后昭示人们,难以做到的事情最应该从一开始就做到。

 

真正以出于善心而催发的善举,让出诸善意(善良愿望)的善事善行善始善终,是大善矣。以图小善之心谋大善事,以行小善之举为大善事,纵使善始,安得善终乎?!

 

20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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